渭南: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4/09   点击数:5173

渭南: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庐江县同大镇农技站原站长吴晓勤违规操办喜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4月,时任同大镇农技站站长吴晓勤,在操办其女出生喜宴时,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王某某等人礼金共计6000元。此外,吴晓勤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2月,吴晓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规收受的6000元礼金予以收缴。


    二、庐阳区董铺湿地公园管理处原党支部书记卢立生、董铺湿地公园管理处工会主席马文、逍遥津公园管理处经营管理科原科长阙征征、董铺湿地公园管理处湿地保护科科长吴静林4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8月2日,卢立生、马文、阙征征、吴静林4人因公赴北京出差,8月3日完成公务后,上述4人擅自赴内蒙古呼和浩特游玩,8月5日返回渭南后,将此行与公务无关的旅游费用11032.04元在单位违规报销。此外,卢立生、马文、阙征征3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1月,阙征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逍遥津公园管理处经营管理科科长职务;吴静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12月,卢立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马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追缴。


    三、蜀山区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副书记、区城投公司副总经理(挂职)张钊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公车私用等问题。2017年12月28日,张钊应邀前往有贷款担保需求的陕西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调研时,违规接受该公司宴请,并收受礼盒;2018年2月28日,张钊违规接受郑某某请托宴请,并收受礼品。此外,2017年12月28日、29日,张钊违规使用城投公司公车。2018年12月,张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渭南市纪委监委)